廉政窗(2021-9)期
嚴格執行監察法實施條例 加強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
推進反腐敗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前提是紀檢監察工作自身運行要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監委對下級紀委監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對此都作出具體部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加強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完善監察權運行機制,是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重大成果,對于進一步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職責法定,突出頂層設計和系統集成,確保監察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2018年3月,監察法表決通過;2018年12月,《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印發;2019年7月,《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印發;2020年1月,《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印發;2020年6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表決通過;2021年8月,監察官法表決通過……黨的十九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不斷加強,出臺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不斷提高,制度優勢持續轉化為治理效能。
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監察工作的持續深化,對加強制度的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系統規范監察工作的基礎性法規!稐l例》作為國家監委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對監察制度進行科學化、體系化集成,把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法規規定,有利于更好地指導各級監察機關加強規范化、專業化建設,確保監察權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作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理論、實踐和制度成果的集中體現,《條例》突出頂層設計,把原來比較零散的規定整合在一起,解決系統集成問題。如第二章“監察機關及其職責”對監察機關領導體制以及監督、調查、處置職責作出規定,細化監察監督內容、渠道和方式,明確調查職務違法犯罪的具體范圍;將以案促改等要求法規化,規定“監察機關應當以辦案促進整改、以監督促進治理”;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和各項監督貫通協調的要求在監察法規中予以固定。
——實現法規制度與時俱進,提高監察執法精準性實效性,把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入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
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實質是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賦權、限權、行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監督、防治腐敗。隨著監察實踐的不斷豐富發展,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監察法的規定,提高監督執法工作的精準性、實效性。同時,監察法實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稐l例》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的迫切需要,從法律角度解決改革實踐中的突出問題,實現法規制度的與時俱進,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監察法明確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并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準,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2020年,全國共有1.6萬人向紀檢監察機關主動投案,人數較2019年增長50%以上!稐l例》適應監察工作現實需要,對主動認罪認罰的“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細化為十種具體情形,并規定自動投案后“不能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或者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適用,為紀檢監察機關精準把握政策、精準作出處置提供了法律依據。
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基礎,證據確實、充分是保證辦案質量的關鍵。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在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時,應當與刑事審判關于證據的要求和標準相一致!稐l例》第四章“監察權限”第二節專門對證據作出規定,如明確收集、固定證據的要求,提出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差異化的證據標準,明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等,更好促進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執紀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對接,確保監察權力運行既規范有序又順暢高效。
——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權力,確保監察執法權受監督、有約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紀檢監察機關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監察權也要關進制度的籠子,嚴格依規依紀依法行使權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監察機關監督范圍擴大了,權限豐富了,社會關注度更高了,對自身建設提出更高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強化自我監督、自我約束上作表率,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
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力由黨章和憲法賦予,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不是一般的工作要求,而是嚴肅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責任,帶頭守規守紀守法是旗幟鮮明講政治的應有之義和具體體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始終堅持改革和法治相協調,全面推進紀檢監察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規范監督執紀執法權力的運行機制和工作流程,確保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
制度賦權,更限權。制定《條例》,進一步明確監察機關的權力邊界,完善接受各方面監督的體制機制,健全內部監督制約制度,嚴格對監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確保監察執法權受監督、有約束,做到在行使權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約束上嚴之又嚴。
強化對紀檢監察權力和干部隊伍的嚴格監督是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稐l例》第七章“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對強化自我監督提出嚴格要求,明確監察機關及監察人員必須自覺堅持黨的領導,依法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和其他各方面的監督,細化監委報告專項工作的程序,規定各級監委“應當積極接受、配合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與監察工作有關的議案和報告時,應當派相關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等;進一步健全相互協調制約的內部工作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提出“建立辦案質量責任制”,這些規定從法律上構筑起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制約體系,確保正確行使監察權,做遵紀守法的標桿。
糾治“四風”必須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
黨的十九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反腐敗壓倒性勝利鞏固發展,糾治“四風”成效更加顯著。但正風反腐永遠在路上,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嚴的主基調必須長期堅持下去。中秋節前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了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通報增加了5起中管干部由風變腐、風腐一體、最終受到黨紀國法制裁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9月27日,又如期公布了8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統計數據。無論是節點公開通報典型案例,還是月月公布查處情況,目的都是持續釋放一刻不停歇抓作風的強烈信號,營造越往后盯得越緊、要求越高、執紀越嚴的濃厚氛圍。中央八項規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規定,而是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踏上新征程,糾治“四風”工作只能緊不能松,必須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推動作風建設與時俱進、高質量發展。
從“關鍵少數”嚴起。一個地區、一個單位作風狀況如何,領導干部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抓作風必須從領導干部嚴起。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從政治上把握作風建設,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檢驗“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力戒作風“小節論”“影響經濟論”“行業特殊論”等錯誤思想和松勁懈怠、疲勞厭戰等不良傾向,用更高標準審視和要求自己,帶頭嚴守紀律規矩、不逾紀法底線,帶頭反對特權思想、嚴格家風家教,帶頭踐行偉大建黨精神、弘揚新風正氣,讓一言一行經得起監督、成得了標桿。要嚴肅認真落實抓作風的領導責任,敢抓敢管、嚴抓嚴管,勇于向各類“四風”問題亮劍。中央和國家機關是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更要在抓作風改作風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緊盯領導干部作風狀況加強監督檢查、巡視巡察,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推動各級領導干部充分發揮作風建設“領頭雁”作用。
從對隱形變異問題露頭就打嚴起。高壓態勢之下,一些問題改頭換面、潛入地下,是“四風”反彈回潮的重大隱患。有的在方式途徑上做文章,把普通月餅換成以紅木禮盒包裝、魚翅燕窩入料助長奢靡歪風,通過物流快遞、蟹卡煙票收送錢物,躲進居民小區、培訓中心吃喝。有的在公款上打算盤,使用“空白公函”、虛假公函或以會議費、培訓費、辦公費等名義虛列開支套取錢款。有的把科技手段變成了掩藏“四風”問題的“外衣”,通過微信收受紅包,視頻會議開成了“接力賽”,“指尖上的形式主義”依然突出。綜合各方面情況看,每一種“風”都可能出現新的表現形式,防隱形變異任重道遠,必須保持永遠在路上的定力,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予以破解。要見微知著,注意發現奢華包裝、天價煙茶、蟹卡煙票等背后可能潛藏的“四風”新動向,從嚴監督、及時糾治。找準隱形變異問題在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表現,早發現、早糾治,對問題線索深挖細查、絕不放過,以嚴的措施堅決遏制隱形變異滋生蔓延。
從處理處置上嚴起。無論職務高低,無論是“小萌芽”還是“大問題”,誰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就要嚴肅處理誰,以嚴格執紀執法防止問題由小變大、由風及腐。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嚴字當頭,決不當“好好先生”,對存在“四風”苗頭傾向的,通過談心談話、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等方式及時咬耳扯袖、教育警示。對十九大以來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的,要毫不手軟,從嚴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同時可依規依紀依法給予組織處理,讓其付出更大代價、感到切膚之痛、做到知痛悔改。對查處“四風”問題說情打招呼的,一律記錄在案并按程序報告,以鐵的紀律維護鐵的規矩。
【以案為鑒】“路邊撿錢生意”牽出18人腐敗窩案
“生意好的時候,我曾經雇好幾個人在路邊專門‘撿’錢,一晚上就能‘撿’6000到7000元,一個月能賺8萬至14萬元!鄙鐣习辶耗晨恐o超載車輛“通風報信”等違法經營賺錢,甚至開起了自己的運輸公司。
這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武鳴區紀委監委在查辦治超執法人員受賄、違規放行超載車輛的案件時發現的一個觸目驚心的細節。
2019年3月,武鳴區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該區治超執法人員存在違規放行超載車輛的問題線索。一批社會不法分子勾結治超執法人員違規放行超載運輸車輛,收取“看路費”的道路毒瘤隨之被發現,一條隱藏了5年之久的灰色產業鏈浮出水面。
經過一年多的外圍調查后,專案組鎖定了10多名涉案治超執法人員,其中就有前文提到梁某的“合伙人”黃某。
41歲的梁某,曾是一名貨車司機。2014年,梁某因超載被執法人員黃某處罰,梁某也因此認識了時任武鳴縣公路管理所路政執法大隊小組長的黃某。
隨著南寧市武鳴區交通部門加大對超載運輸車輛的查處力度,梁某發現,經常有超載貨車司機在聊天群詢問如何“安全”通過武鳴路段。這讓梁某嗅到了“商機”。于是,他找到黃某商量,希望能通過收取超載貨車司機“看路費”的方式來共同“淘金”,黃某欣然同意。
作為治超執法大隊內部的“總代理”,黃某負責為梁某等人打通與各治超值班小組長的關系。黃某還會定期向梁某提供值班安排表,便于梁某直接聯系當晚值班的小組長,收集治超執法的準確時間和地點。如果有梁某相熟的超載車輛被扣押,便由黃某出面打招呼,讓執法人員私自放行。
梁某則通過手下的微信群等途徑,收集每晚“報名”需要通過武鳴路段的超載貨車司機的名單,將收集到的治超執法信息一一告知超載貨車司機。
成功規避治超處罰、順利通過武鳴后,超載貨車司機會在途經與梁某約定地點時,將塞有100至200元不等的現金放到煙盒或礦泉水瓶里扔出車外。梁某專門雇人撿超載貨車司機扔下來的“看路費”,賺得盆滿缽滿。
梁某收到的“看路費”會分出一部分給黃某,由黃某送給治超值班的小組長。根據不同時段超載貨車“安全”通過治超卡點的數量,當晚值班的小組長能得到500-1000元不等的好處費,而值班的小組長又會從好處費中拿出100-200元不等,分給手下值班的組員。
由于這條“撿錢”的灰色產業鏈利益誘人,2014年5月至2020年6月,武鳴區甚至出現過4個作案團伙勾結治超執法人員放行超載貨車的事情,從中獲利高達數百萬元。
據統計,高峰期一晚上有200-300輛超載貨車經過武鳴區交通要道,超過200公里的運輸路面都會受到不同程度損害。正因為超載現象得不到有效治理,導致道路維修費用居高不下,道路交通事件頻發,嚴重擾亂武鳴區的營商環境,也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為何盤踞在武鳴區的這個道路毒瘤能長達五年之久?
調查發現,除了作案手段隱蔽,更重要的是武鳴區治超執法大隊內部,從大隊長到小組長、組員等幾乎所有的治超執法人員參與其中,形成了腐敗鏈。從小組長到組員,明碼標價,每個人都在放行超載車輛后獲得了一筆報酬。
“大家都這樣做,我如果不收錢,就很難在這個部門繼續待下去!
“偷偷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個晚上我就能拿到好幾百塊錢。誰能抵得住這樣的誘惑!
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不少違紀違法人員表示,放行超載車輛,收受好處費,已經是治超執法隊伍內公開的秘密。個別執法人員為了讓自己合作的社會老板聯系的超載貨車不被處罰,還會對自己的同事惡言相向,甚至恐嚇。一些新進的執法人員為了不被排擠,都選擇了默不作聲同流合污。
最終,在這起案件中,21人被立案審查調查,其中3名公職人員和3名社會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15名公職人員受到開除黨籍、免職等黨紀政務處分,違紀違法所得均被收繳。
【以案為鑒】被消費掉的人生
“沒有異議”“我認罪認罰”,近兩個小時的庭審時間里,37歲的蒲銳始終低垂著頭,只有在被問及對被指控的罪名、事實等有無異議時,他才會抬起頭。2021年8月,四川省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以貪污受賄罪判處蒲銳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50萬元。
2020年3月,內江市市中區巡察發現,史家鎮棚戶區改造項目拆遷款存在重復支付問題,線索直指內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社會事務局原黨支部書記、農民工服務中心原主任蒲銳。2020年4月,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內江市市中區紀委監委對蒲銳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隨著調查深入,蒲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2007年7月至2013年12月,蒲銳歷任內江市市中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兼出納、史家鎮黨委委員兼碼頭棚戶區改造項目資料財務組組長。在此期間,其利用職務之便,通過重復填寫人員信息、偽造簽名和偽刻私章蓋章的方式套取資金共計149萬余元,全部用于個人日常消費。
“我們在調查蒲銳的銀行流水時發現,蒲銳的日常開銷非常大,幾乎每個周末都有出行記錄,用在吃喝玩樂方面的開銷多達180萬余元,與其收入嚴重不符!眳^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伍東介紹,長期“入不敷出”的生活狀態是蒲銳腐敗問題的直接導火索。
19歲參加工作,22歲任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蒲銳年紀輕輕便走上重要崗位,逢迎追捧的人也越來越多,眾星捧月的優越感和吃喝玩樂的暢快感讓其沉迷其中。從平日里吃飯、唱歌、宵夜一套流程下來三四千,到雙休日短途游、節假日省外游動輒上萬,他漸漸習慣了這種揮金如土的生活方式。
然而,以蒲銳當時的收入水平,根本不足以滿足其奢靡的生活花銷,很快他便負債累累。
見勢不妙的蒲銳迫切想要擺脫困境,他回憶,“2007年的一天,我看著自己辦公桌上一張張傷殘撫恤金發放簽字表,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把這筆錢套出來不就解了燃眉之急”。手握撫恤金發放的權力,讓他看到了第一個擺脫困境的“機會”。
在那個時期,因受條件限制,基層多以現金形式發放撫恤金。蒲銳作為辦公室負責人,全權負責撫恤金發放、領取人登記等工作。
“登記、發放等環節都是由我一手操辦,且發放對象眾多,若隨機選取一兩個已領錢的人名冒充進去,將重復的和實際的穿插在一張表上,應該不易被發現!贝蚨ㄖ饕夂,蒲銳便大膽實施,為做得更加逼真,他還變換著字體填寫傷殘人員信息或直接偽刻私章。
如其所料,他套出了一筆很可觀的錢。既抹平了賬,還有余,這樣的僥幸讓蒲銳找到了“門路”——把公家的賬戶當作私人的“提款機”。2012年8月,進入史家鎮黨委領導班子掛職鍛煉后,他如法炮制將“黑手”伸向了棚戶區改造資金。2015年7月,升任內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拆遷服務部副部長的蒲銳,又看到了另一個創收的“機會”——受賄。
2017年3月,蒲銳以經濟上“緊張”為由,向工程老板陳某借款2萬元。為感謝蒲銳在其中標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同中給予的關照,陳某將2萬元現金相送。之后,蒲銳又多次以借錢為名收受他人錢財達20萬余元。
高額消費的“無底洞”洞穿了蒲銳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線后,他不再以“借”為名收受錢財,而是主動幫助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從中收取好處費。
2018年8月,蒲銳將某學校音樂美術新標準器材采購項目的采購清單提供給楊某。次月,楊某通過蒲銳幫助某科教設備有限公司順利中標該項目。為表示感謝,楊某將3萬元現金送給蒲銳。隨后的4年里,蒲銳利用職務之便,先后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達38萬余,全部用于個人日常消費。
有段時間因工作調動無法再套取資金時,蒲銳便拆東墻補西墻,刷爆信用卡又大肆網貸。蒲銳回憶,“當時,因還不起貸款不得不回家求父母,父母不惜將房子賣了給我還賬,也反復教育我汲取教訓,量力而行!
然而,“好了傷疤忘了痛”,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蒲銳把組織的信任、父母的教誨拋諸腦后,自甘墮落直至墜入深淵。正如他在懺悔書中所說:“當貪婪變成一種習慣,我已經不知道自己走得有多遠、陷得有多深、錯得有多重,心里有害怕、有膽怯,但私欲促使自己無法拒絕,為了逃避惶恐,我終日留戀在酒桌上推杯換盞、紙醉金迷,用金錢來滿足自己奢靡的生活,填補內心的空虛,麻醉自己無靈魂的肉體,就這樣一步錯、步步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