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慶陽市正寧縣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棚改辦)主任樊旺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7年5月至2020年8月,樊旺宏多次接受房地產評估公司、棚改拆遷戶、拆遷工程施工方等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并違規接受上述單位所送高檔香煙白酒及土特產等共價值4.97萬元的禮品。上述禮品大多數是在元旦、春節、端午等節日期間收取。樊旺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并涉嫌職務犯罪。2021年2月,樊旺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副總督學(正處級)李波組織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李波在任省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期間,2013年3月、4月,分兩批組織省教育科學研究所干部職工花費公款16萬元旅游;2015年至2017年,違規以數據統計分析稿費、制卷制卡專家費、成績統計專家費、誤餐補助等名義,為省教科所干部職工違規發放各種津貼、補貼共581萬元,其中李波本人違規領取49.5867萬元。李波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2月,李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責令相關人員對公款旅游費用和違規領取的津貼補貼予以退賠。
3.武威市公安局涼州分局副局長吳成違規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2013年至2017年,吳成在任涼州分局工會主席、副局長期間,從其分管的特警大隊報銷個人通訊費用5400元、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用5158元。吳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吳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警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